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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不得老枭的都不是好东西!

可悲的发现,必要的宽宏

见不得老枭的都不是好东西!

东海老人    一、

凡是经不起批评、异议的东西,都不是好东西,不如理,故怕讲理,
不如实,故怕事实也。政治固然如此,学说、信仰何尝不是如此?这
是我痛恨中共专制的主要原因,也是鄙视、厌恶基教及小儒、伪儒们
的主要原因。

转悠过一些儒坛基坛,发现一些儒者和基徒立场不一样,下流却一样
(说“一些”就不指“全部”。我相信必有例外,只是至今我尚无缘
发现。一些佛徒也差不多,兹不详论)。文化立场截然不同、思想信
仰你死我活,却有一个共同的爱好:热衷于防口禁言,喜欢删人文章
封人IP,喜欢隐去对方文章戓剥夺对方发言权之后勇不可挡地批评
对方……

这真是个有趣又可悲的发现,也是我“闯荡江湖”一个很大的收获!

二、

政权也好,任何信仰、学说也好,怕讲道理怕讲事实的、躲在阴暗封
闭的角落见不得光见不得老枭的东西,絕对不是好东西,不是合乎仁
义道德和王道原则的东西,这是毫无疑问的──可以成为一个定律。

基徒也罢了,基教教义本来虚幻愚昧狭隘落后,完全经不起科学、心
灵与道德的实证,况已与政治分离,只要其信徒们不以上帝的名义在
社会上、政界中和民主阵营里排斥异己胡作非为,关起门来自个玩独
乐乐,毕竟情有可原。可厌的是那些以儒者自居者,儒家的广大、王
道的坦荡丝毫没学到,中共的猥琐小器倒学了个十足十,而且学的是
毛共的作风,与胡温中共相比大有不如。娘希匹!

此辈小儒、伪儒一边国家民族大言炎炎,一边却把儒家当成了自己的
小家,寻找各种理由防口禁言。不知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、义理极端
不自信的表现,而且违逆现代文明普适价值,在根本上也悖反了儒家
仁义宗旨。将这种行为定义为野蛮下流,乃是量身定制,一点不过
分。这种做法虽不违法,未免与儒者身分不符……

作为儒者,仅仅以不违法自律,那自我道德要求也太低了些。

更可怜可耻的是,此辈似乎不知道封口行为的野蛮下流,干起来都不
约而同地振振有辞、大义凛然,不知道理有大小,任何理由都不能成
为剥夺他人言论权的借口──当然,由于大陆现状特殊,如属政治原
因也罢了,问题是自由人士、基督徒及持不同观点的儒家的言论并不
会给论坛带去政治危险,对他们防口禁言的劣行,纯属对异已异议的
非理性仇恨所致。

好在此辈无权耳──哦不,有论坛管理权好歹也是权。鸡毛何妨当令
箭?

三、

除了鸡肠鼠肚外,双方还有一个共同点:贼眉鼠眼,心盲智弱,而且
笔笨舌拙,发言离“理”万里,文章没人爱理(凡有上述症状者,基
或是真基,儒必是伪儒)。一些基徒尤甚,拜了上帝之后,智力障碍
越来越严重,理解能力越来越低弱。

例如,我反对暴力,反对并驳斥儒者要对外道异端“挺刃格斗”的好
斗言论,在《博讯.宗教论坛》的小溪版主眼里,居然变成了我“宣
扬这样的言论”(连言责自负的道理都不懂),而且居然成了我“堕
落”的罪证。真是奇哉怪也,荒乎唐哉。

我以为,我不同意你的信仰,但我坚决捍卫你信仰的权利,这是现代
人尤其是政治人物必要的胸襟气度,也是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,故在
《弘扬自家义理,捍卫信仰自由──儒家对待回教、基督教的原则态
度》中予以强调。有西瓜氏读罢道:

  好不宽宏大量冠冕堂皇!蒙谁呢?你现在无权无势,就大批基督
  教义,把一些信徒打得落荒而逃。奢谈什么宽容。真有了权,你
  还不把基督教及其信徒往死里整?

真是浑人加小人!对基督教义进行如实合理的批评与对基督教及其信
徒进行言论限制乃至政治迫害完全是两回事。我如果“把一些信徒打
得落荒而逃”(谢谢夸奖,哈哈哈)所用的武器是道理而非别的。这
有什么问题吗?这能得出我真有了权就会“把基督教及其信徒往死里
整”的结论吗?

我关注政治但对政治权力没兴趣。“真有了权”这个假设不存在。不
过我的“宽宏大量”用不着借政治权力来证明。

当年办《震旦网》,我为删帖问题(其中不少是骂枭文字)不惜与合
作者“绝裂”;我批判基教,但坚决反对一些儒坛对基教信徒进行删
帖封名的劣行;我无数次在海内、外广泛转发批枭、反枭甚至谎谣恶
攻的文字……

这都体现了我对他人言论权及信仰权的尊重。日前《弘扬自家义理,
捍卫信仰自由》一文将“我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
权利”句中的权利写成权力了。不过,这个错误“犯”在这里,与
“犯”在宪法和法律层面截然不同,可谓误得有理,误得正确。在这
个地方,权利与权力两者不仅没有“原则上的区别”,而且暗地相
通。

何以见得?一、言论、信仰是一种利,也是一种力;二、言论自由、
信仰自由既是每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,也都是每一个公民合法应
有的、不可剥夺的权力!

“宽宏大量”有时不仅属于制度要求和道德修养,也与智慧有关──
只有弱智下愚人物才会试图对仅凭义理就可以“打得落荒而逃”的对
手搞小动作哈──讲不过理当然也不能动用各种形式的权力、暴力、
强制力对付别人(不论胜负,那样做都是愚蠢的行为。)

随着人民大众的觉醒、自由意识的普及、人类良知的灿发,任何形式
的专制政治都会被抛弃;随着科学的发展、社会的进步,随着以仁为
本、以良知为本的新生命观的普及,所有不如理不如实、经不起批评
异议的东西,都会被动地退出历史、文化的各种舞台。

四、

同时请注意,言论、信仰自由都有其边界,“宽宏大量”并非没有限
度。例如,如西瓜氏对我“真是浑人加小人”的论断,不服,可以依
理回驳,也可以乱骂回来。但如果挥刀杀将过来,我就要诉诸武力以
自卫并诉诸法律以还击了!

慈天元君说得好:

  “信仰自由,不仅仅包括公民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,也应该包括
  公民有信仰共产主义的自由。而在现实世界,不论你信仰什么,
  都应该遵从宪定权约,否则,野狼军团的圈地战,就会无休止的
  上演。”

基、回诸教教义中都不乏狭隘、野蛮邪乎、与现代文明悖离得一踏糊
涂的“圣训”,特别是《古兰经》,什么“穆斯林当斩不信道者的首
级,断他们的指头”(《古兰经》8:12)、“穆斯林在哪里发现以 物
配主者,就在那里杀戮他们,俘虏他们,围攻他们”(《古兰经》
9:5)云云。

虽然,这不是剥夺他们信仰、剥夺他们自由的理由──只要他们限于
心中“信仰”。但是如果有关信徒将这类信仰付诸行动,那就触犯罪
了,不再适用信仰自由去为其行为辩护了。

(2008-04-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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